根據教育部有關部署和學校 2023 年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簡章🎷,結合我院實際,為保證招生錄取工作規範有序👨🦼、公平公正,製定如下實施細則:
2. 博士生考生須提交的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1)2023 年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報名信息確認表;
(10)兩封具有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親筆簽名推薦信(可電子簽名)。
我院組織專人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的認證書]等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予以準考,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準考🦶🏽。
在復試、錄取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已取得的各項成績無效。
新生入學後,我院對學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所有碩士生考生均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英語考試,考試時間暫定 4 月 2 日下午,具體安排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另行通知♧。博士生招生按照“申請-考核”製方式進行選拔,學校層面不統一組織英語初試🕵️♀️。
我院組織不少於 5 名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審核考生提交的成績單、畢業論文、學術成果💆🏻♂️、各類證書及專家推薦信等申請材料👩🏿💼,對考生的學業水平、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評估考查,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每名專家獨立打分,滿分為 100 分,取平均分為考生的材料審核成績,初審成績未達到 60 分者不進入復試。本環節工作擬於 4 月 10 日前完成🧛♀️,將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到考生👨🏿🚀。
我院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將考生的初試成績(如有)和申請材料審核成績通知到考生本人,並根據考生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名單🤸♀️。
學校原則上依托本校研究生招生在線面試平臺,以網絡遠程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復試環節的考生操作規程另行通知。考生應配合學院工作人員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規程並進行模擬演練。復試前,考生應按要求提交《個人承諾》,承諾申請材料真實有效,獨立🐊、誠信應考😊;復試開始時,考生應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我院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對考生分別進行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公道正派、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較高的人員組成💆🏻,一般不少於 5 人♻️。
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綜合素質等,英語聽說能力也將在復試中考查🛹。復試考核專業知識能力綜合👩🏽🔧,滿分為 100 分,其中專業知識 80 分、英語口語 20 分。專家組成員根據考生復試情況,現場獨立給考生打分。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 20 分鐘。如有需要,經意昂3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可對考生組織多次復試。
復試在 4 月中旬舉行💅🏽🦹🏻,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考生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碩士生考生總成績=英語筆試成績×25%+材料審核成績×25%+復試成績×50%
博士生考生總成績=材料審核成績×40%+復試成績×60%🤽🏿♀️。
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培養條件🧏🏿♀️、考生的初試成績(報考碩士)、申請材料初審成績、復試成績,綜合素質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有任一環節成績不合格(低於 60 分)者不予錄取。
復試結果告知方式: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告知考生🔴。
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審核👺🚴🏼。學校審核通過後🏯,發放錄取通知。
本實施細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學校相關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