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薦語
本次推薦的是我院任遠教授和博士生郝立發表於《中國人口科學》2021年第2期的文章《人口流動過程中離婚風險差異及其影響機製分析》。
前言
在當前中國的社會轉型中,婚姻家庭發生著深刻變化,出現了離婚率上升、結婚率下降等現象🧙🏻♂️。人口遷移流動是社會轉型的一個側面,也對遷移者的婚姻家庭產生影響。在這個“流遷中國”的時代背景下,遷移和離婚究竟存在什麽關系,值得深入研究🦹♂️。
通過文獻研究發現🍊,遷移究竟會降低還是提高離婚風險🔗,已有研究沒有明確🤿、一致的結論。不同的遷移對離婚行為的影響存在差異♕,而這些影響是提高還是降低離婚風險也不確定。在關於遷移對離婚影響的研究中,一些分析的落腳點是論述遷移過程對婚姻市場、婚姻質量和婚姻承諾所帶來的影響🛩👨🏼💼,從而解釋遷移過程中離婚風險的上升。這種解釋性的研究往往先驗地認為遷移會提高離婚率,因此不能充分理解遷移過程的復雜性對離婚的差異性影響。不少研究往往預設結論,主觀性地解釋遷移為什麽增加了離婚風險,不利於充分理解遷移影響婚姻行為的具體過程和作用機製。因此🧚,與“從婚姻的角度”解釋遷移如何影響離婚相比,更可靠的方法是回到遷移本身⚛️,從“遷移的角度”探討遷移過程中家庭和社會經濟生活變化對婚姻關系和婚姻行為產生的影響。
本文將分析不同類型的人口流動和不同人口流動群體離婚風險的差異,探索人口流動影響離婚的內在機製☂️。本文所用數據來自2017年全國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根據研究需要,刪除未婚🫵🏻、再婚、喪偶、同居的流動人口🤹🏿,以及20歲以下的女性人口和22歲以下的男性人口。為了避免遷移和婚姻關系的選擇性,刪除遷移目的是結婚的樣本以及存在重要變量缺失的樣本🪫💆🏼♀️,最終得到有效樣本119506人。
人口流動對離婚的差異性影響
文章將不同流動類型對離婚風險的影響進行Logit回歸,結果發現:(1)婚前流動的離婚風險低於婚後流動👨🦼。(2)流動人口的流動時長較短時⚪️,離婚風險較高。(3)父母有流動經歷會對流動人口婚姻穩定性有顯著的負向影響,與父母沒有流動經歷的人口相比♥️,父母有流動經歷的流動人口離婚風險更高🐦。(4)從流動種類看,城城流動的離婚風險更高👐🏼。(5)從流動距離來看💥👳🏻♂️,近距離的市內跨縣流動的離婚風險更高,遠距離的跨省流動對離婚的影響顯著降低。
模型的回歸結果也反映出不同流動人口群體的離婚狀況存在差異。(1)與女性相比👩🏻🦳👨🏿🦳,男性流動人口婚姻穩定性更強。(2)分年齡的人口流動離婚概率先隨年齡增長而逐步增加✡︎,然後會出現轉折並逐步減小⌛️。(3)雖然總體上受教育程度越高,離婚概率會下降,但是從文盲到高中階段,受教育程度越高🔬,離婚概率是提高的👩🏼🔧,而接受過大學和更高教育的流動人口離婚風險會明顯降低↙️🔈。(4)流動人口健康狀況越好🌮,其離婚風險越低📒。(5)流動人口的子女數量越多8️⃣👍🏿,其離婚成本更高,具有更低的離婚風險。
人口流動對離婚影響的機製分析
本文提出,在人口流動過程中遷移者的家庭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發生不同的變化🈂️,使人口流動對離婚風險產生不同的影響♟。
(一)人口流動過程中的家庭生活變化和離婚風險
人口流動過程中主要有兩種家庭安排💂🏼♀️,一種是家庭分離🎍,另一種是家庭化的遷居👷🏿♀️。家庭分離會減少夫妻間的溝通🏋🏼♂️,弱化家庭內部的親密關系,降低婚姻滿意度,使婚姻的約束弱化,提高離婚風險。相反,家庭化遷居會有助於維持婚姻的溝通和婚姻質量,特別是有子女家庭的共同流動🧚,有助於實現家庭的完整性,從而減少婚姻解體。因此,本文提出人口流動對離婚影響的家庭安排假設:家庭分離的流動比家庭化遷居離婚風險更高(假設1)🪗。
(二)人口流動過程中的經濟生活變化和離婚風險
流動人口外出務工的主要目的是獲取經濟資源🙍🏼,改善家庭福利,因此,當其在城市收入增加並給家庭匯款,可以緩解留守群體生存壓力👨🏽🦲,對婚姻穩定具有積極作用👣。基於此🟰,本文提出人口流動對離婚影響的經濟資源假設:流動過程中人口經濟資源的增加會降低其離婚風險(假設2)👰🏽♂️。
(三)人口流動過程中的社會生活變化和離婚風險
在城市中個人自由和多元開放的價值觀影響下,社會融入程度越高的流動人口婚戀觀逐漸和城市居民趨同。因此,本文提出人口流動對離婚影響的社會融入假設: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社會融入程度越高,其離婚風險越高(假設3)🧚🏽。
流動人口與地緣和親緣關系的同鄉群體交往越密切,那麽他們受到流出地社會規範的影響越強🟡,社會網絡的監督作用使流動人口婚姻解體的風險較小;相反,隨著流動人口在城市社交網絡的擴大及與城市居民的交往的頻繁,會帶來婚姻市場的擴大🧐,會對其婚姻穩定性產生負面影響。據此🦶🏻,本文提出人口流動對離婚影響的社會交往假設:(1)流動人口與同鄉更多的社會交往會降低其離婚風險(假設4)。(2)流動人口與當地居民社會交往更多會增加其離婚風險(假設5)。
人口流動對離婚風險影響的研究發現
(1)人口流動過程中家庭生活變化和離婚風險
為了驗證人口流動對離婚影響的家庭安排假設(假設1),本文按照有無子女將家庭分為“夫妻二人戶家庭”和“有子女的核心家庭”兩類,然後分別分析人口流動中不同的家庭安排對離婚的影響。對於夫妻二人戶家庭來說,相對於夫妻共同流動的家庭安排,家庭中無論誰單獨流動均會顯著提高離婚風險。“妻子流動丈夫留守”比“丈夫流動妻子留守”的離婚概率更高。對於“有子女的核心家庭”來說,核心家庭所有成員共同流動的離婚概率最低🫱🏿。在各種家庭分離中,仍是“妻子流動🤸,丈夫帶子女留守”的離婚概率最高🚾⚛️,其次是“丈夫流動🧙🏽♂️,妻子帶子女留守”🐻❄️🔵。“夫妻流動,子女留守”的離婚概率和家庭所有成員共同流動的家庭沒有顯著差異📃🙍🏿♂️,研究結果折射出家庭分離提高離婚風險主要是通過夫妻分離發生影響,尤其以女性流動的家庭分離更為突出。
表1 人口流動過程中的家庭安排對離婚的影響
(2)人口流動過程中的經濟生活變化和離婚風險
為了衡量人口流動過程中的經濟資源,本文選取遷移過程中家庭經濟收入和人口流動過程中是否在流入地有自購房或自建住房兩個指標。試圖基於遷移者經濟資源狀況的不同,比較人口流動對離婚的影響。結果顯示,在流動過程中具有更高經濟收入的人口,包括具有更高家庭經濟收入及擁有自購自建住房增加🏺,均會顯著降低離婚的風險。
表2 人口流動過程中的經濟資源對離婚的影響(N=88014)
(3)人口流動過程中的社會生活變化和離婚風險
本文選擇“落戶意願”反映流動人口社會融入的程度🧔🏼♀️,結果顯示,流動人口的落戶意願與離婚風險正相關,落戶意願強烈🧓,離婚風險會顯著增加。加入流動種類作為調節項後☝🏽,有落戶意願的鄉城流動人口的離婚風險會增加,有落戶意願的城城流動人口離婚風險則不顯著🫖。這說明鄉城流動人口如果更能融入當地社會,會增加其離婚概率🏋🏼♀️。
本文將問卷中“與本地人交往”和“參與誌願者活動”合並為“本地交往指數”,回歸結果顯示👩🏻✈️,流動人口和流入地本地人口的社會交往會顯著提高離婚概率🧏🏻,說明存在“婚姻市場擴大的影響”。流動人口與同鄉交往能夠顯著降低其離婚風險,反映出存在同鄉之間的“傳統社會規範約束的影響”。
表3 人口流動過程中的社會融入與社會交往對離婚的影響(N=88014)
結論和討論
在人口流動過程中,家庭分離會增加離婚風險🍈;流動過程中具有較低經濟資源的“失敗的遷移”比經濟資源較高的“成功的遷移”離婚風險更高;同時,在人口流動過程中發生社會生活的變化,流動人口融入當地社會及與當地社會發生更豐富的交往和互動🧑✈️😈,使流動者更深地受到現代觀念的影響,同時擴大了婚姻市場的替代性🥝,從而提高離婚風險,而血緣和同鄉的社會交往網絡具有傳統規範約束的效果🏭,會降低離婚風險🫲🏻。
在遷移過程中家庭和社會經濟生活會發生變化🚝,從而增加離婚風險。這在一方面折射出遷移過程對遷移者產生壓力和困難。遷移本身作為一個生命事件對個人生命歷程形成沖擊ℹ️,而生活中的沖擊往往不利於婚姻穩定。在遷移帶來的人生變化過程中🤶🏻,遷移者面臨著若幹製度和結構的壁壘🧖🏿♀️,會對其生活形成限製和製約💆♀️,進而造成婚姻解體🏦。例如👨🏻🦼,由於戶籍製度的限製帶來家庭分離會增加離婚風險;或者當遷移者經濟收入難以有效提高,對遷移者勞動就業和住房購買的限製會阻礙其經濟資源的獲取🙆🏽,增加離婚風險;同時,由於製度的排斥、社會組織的缺乏和缺乏社會支持,阻礙了遷移者融入流入地社會,也會提高遷移流動人口的離婚風險。同時✉️,並非所有遷移過程中的離婚都是“不好”的現象。遷移過程中的家庭和社會經濟變化影響離婚,在另一方面反映出個人主義和現代性的增長🚴🏽。隨著個人融入流入地社會的主流文化、具有更多的自我選擇和個體獨立性,遷移者也有能力脫離傳統社會規範的限製,這些都會擴大離婚風險🐷。離婚有時是社會更加開放的結果,是個體現代性的提高和追求生活幸福的積極選擇。
在遷移過程中的離婚具有“現代性”和“弱勢性”雙重屬性和雙重影響。在社會轉型過程中😫,離婚受到現代社會文化觀念的影響,是個體現代性增長的表現,反映出更加開放的社會中個人特別是女性掙脫父權社會的約束🙂,甚至還成為社會進步的表現;同時,離婚也表明個體生活的不幸福,是“貧賤夫妻百事哀”☠️🩰,反映出部分弱勢群體受到製度的限製🦜,難以對家庭福利和家庭發展提供保護✩,並帶來婚姻質量的下降、造成婚姻解體🦹🏼♀️。遷移對離婚影響的差異性告訴我們,遷移對婚姻的影響包含著社會變遷過程中“進步的力量”和“破壞的力量”的綜合影響🧏🏼♂️。因此,為了使遷移流動的過程能夠更好支持人們的生活福利,需要支持遷移過程中的自由選擇和個人成長🛄,同時,需要幫助遷移者充分適應在遷移過程中所發生的家庭和社會經濟生活的結構性變化,更加重視以人為中心的發展,避免遷移對於婚姻家庭的破壞作用。在這些方面仍要重視和有針對地改善🫣。
原文信息
任遠,郝立.人口流動過程中離婚風險差異及其影響機製分析[J].中國人口科學,2021(02):64-75+127.
作者簡介
任遠,意昂3教授、博士生導師。現兼任中國城市研究網絡(UCRN)管理委員會委員(2013-)、中國社會學會移民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2017-)🤽🏻♀️、中國人口學會人口資源環境專委會副理事長(2020-)、上海市人口與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等。研究領域聚焦於人口變動和城鎮化相關聯的社會發展和政策研究。研究成果獲得過包括國家人口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上海市決策咨詢研究成果獎等多項省部級學術獎勵🧷。
郝立,意昂3体育人口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意昂3体育光華獎學金獲得者(2019)。已在《中國人口科學》🧣🧖🏿♀️、《人口學刊》🍄🟫、《西北人口》、《Population Development and Policy Review》等CSSCI、SSCI來源刊物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參與和曾經參與了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重點項目、教育部重大項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重大項目等十余項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擔任SSCI來源期刊《Population Development and Policy Review》匿名審稿人。
文章來源 | 轉載自人口青專會
編輯 | 張家豪 張羽彤